有效期
著作權法規定了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發表權和財產權則根據不同作品有不同的保護期。電影作品、攝影作品等的保護期是作品發表後50年截止,而其他作品則是作者死亡後50年截止。
著作權可保護的對象
文字作品:包括小說、詩詞、散文、論文等通過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
口述作品:包括即興的演說、教師授課、法庭辯論等通過口頭語言表現的作品。
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美術、建築作品。
攝影作品。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計算機軟件。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權登記費用
文字、美術、攝影、設計圖作品 港幣 3,000 元起
計算機軟件 港幣 4,000 元起
其他著作類形需要視情況和內容而定
[包含登記費、領證費及服務費]
需準備文件
1. 申請人名稱與地址
2.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商業登記副本(公司),身分證/護照副本(個人)
3. 創作人名稱、地址及國籍(如沒有,視為僱用創作)
4. [美術、攝影、設計圖作品] 圖樣或設計圖
5. [計算機軟件] 部分或全部源代碼
6. 作品理念及內容
7. 委託書、權利歸屬聲明等文件(由我們提供)
登記需時
約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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