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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Right IP Adviser

商標申請被拒絕 衛好幫你拆掂佢

  申請人提交商標申請後,當地政府部門會對該商標申請進行審查,如果該商標不符合當地法律上的規定,比如跟其他在先商標近似或含有規定不能被註冊的字眼等等,即會發出「審查意見 / 駁回通知(Office Action / Examination Report / Opinion / Refusal / Rejection)」拒絕批出註冊或者駁回申請。如果申請人對拒絕的理由不服,可以向當地政府部門提交書面答覆或提出上訴,提出論據要求對該申請進行重新考慮。


  很多申請人在收到「拒絕註冊」或者「申請駁回」的壞消息時,都會感到不知所措,有可能因為:


1) 申請人僅依賴官方及網上指引自行提交申請,但官方基於立場原因不可以為申請人就該「審查意見」提供實質法律意見,而在網上亦搜不到答覆或者上訴的教學。

2) 協助申請的代理並不是專業於商標註冊而只是充當代辦角色,提出的處理方向、判斷近似方法、衝量成功率、書面答覆質素等方面極為參差。

3) 申請人誤以為在先前某一地區上訴失敗的經驗同樣出現於其他地區的申請,但各地對近似商標的判斷、風俗習慣、文化語言、法律規定和上訴機制都有所不相同,不能一概而論。


但實際上,很多的「審查意見」是可以通過書面答覆扭轉結果,最後取得註冊。建議收到「審查意見」時,可以向衛好知識產權(Right IP)進行初步咨詢。只要我們的商標專業人員認為有可以爭辯之處,按過去的經驗,起碼有一半以上被拒絕的商標申請是可以成功爭取註冊。


為每一個案撰寫書面答覆時,必須全面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並應就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加以分析,例如:


1. 刪減類別說明中不必要的產品及或服務項目來最大程度爭取官方的同意各讓一步;

2. 指出被引用為在先商標的專有範圍不構成屬於拒絕或駁回的理由;

3. 就申請商標和引用商標的不同,跟據當地的近似判斷、風俗習慣、文化語言,指出不屬於拒絕或駁回的理由;

4. 列舉其他已註冊商標的情況,引用法院判決和審查工作手冊指出該次審查未有全面考慮的地方;

5. 推翻被引用為在先商標的有效性來解決拒絕或駁回的理由;

6. 提交(使用)證據證明商標申請的可註冊性;

7. 取得被引用商標持有人同意書的特殊處理。


  因此,撰寫書面答覆提出上訴以及考慮解決方案是一門需要專業知識和經驗來支撐的技術工作,而且每一個個案都有其獨特性,需求獨立就當地法律規定、商業應用、市場營銷情況、其他商標註冊持有人的考量、以及成本效益等多角度全面考慮。


  在之後的數星期,小編會引用由衛好知識產權所處理過的真實案件,舉例解釋包括中國大陸、香港、台灣以及海外等地不同的情況。讓大家了解到衛好知識產權的工作,並為各申請人註冊到自己獨一無二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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